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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生猪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 河南省推出“十三条”强力措施

热点新闻|2019-10-15 09:54:13| 阅读量:1539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从强化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产业发展用地、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强金融保险服务、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十三个方面,加快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根据《通知》,我省将支持洗消中心建设,对2021年年底前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建设的洗消中心,省财政按照每个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019年至2021年全省每年补贴不超过100个。并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养殖场(户)科学有序恢复生产。

       此外,我省将在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养殖用地、生态环保、财政金融等政策基础上,支持种猪产能恢复,对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年底从国外引进的种猪每头补贴3000元,累计补贴1万头;支持畜牧业生态养殖,省财政安排1.7亿元支持非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和创新试点项目建设;农村整理出的土地指标优先保障屠宰加工等配套项目用地需求;落实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扩大育肥猪保险规模,降低生猪养殖风险,2020年12月31日前,暂时将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额分别提高至1500元/头、800元/头;鼓励我省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建设屠宰加工厂,推进生猪就地就近屠宰,实现由“运猪”向“运肉”转变;建立完善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实现“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不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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