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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公安局关于启用 “杞县公安人人拍”微信小程序的通告

热点新闻|2019-04-18 15:27:56| 阅读量:2615

      为充分发动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交通管理等工作,着力营造人人参与、警民共建的浓厚氛围,有效保障全县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交通秩序文明有序,县公安局研发了“杞县公安人人拍”微信小程序,广大群众可以通过该小程序,监督举报全县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交通违法、安全隐患、黑恶犯罪线索和其它案件线索。

二、启用时间

2019年4月25日

三、参与方式、途径及注意事项

手机微信搜索“杞县公安人人拍”小程序,根据相应提示及要求,规范填写上传举报内容,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相关线索举报。

(一)交通违法举报。

1.图片上传注意事项。

(1)每次举报内容必须包含3张连续拍摄的机动车全景特征照片;

(2)所有图片只能实时拍摄,不能人为修改拍摄图片内容,不能从其它设备上翻拍图片;

(3)举报抓拍的图片中不能包含举报人的任何信息;

(4)举报照片要包含机动车前部(或后部)全貌、号牌、颜色、车型、显著地理特征等。

2.奖励标准。

经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按照处罚罚款的5%发放奖励,每人每月获得奖励不超过1000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被执法部门现场查获或者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

(2)举报者所提供的照片不清晰、不完整,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地点、违法事实等具体情况的;

(3)举报者未按规定时间上传至“杞县公安人人拍”小程序的;

(4)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行政执法车等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

(5)其它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处罚的情形。

(二)安全隐患举报内容。

安全隐患举报主要包括消防隐患举报和治安隐患举报两种:

1.消防隐患包括加油站内抽烟或加油站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特业场所消防器材过期、缺失或损坏,消防通道被占用或不通畅;居民私拉电线充电等现象;

2.治安隐患包括“黄赌”、“枪爆”违法犯罪行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线索,打架斗殴,未成年人网吧上网等现象。

(三)扫黑除恶举报内容。

扫黑除恶举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2.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9.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10.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11.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线索等。

(四)案件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1.此平台只接受归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发生在杞县范围内的非现场、非紧急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嫌疑人相关线索;

2.举报人通过平台上传文字、照片、视频、语音等方式提供案件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发生在杞县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视情予以奖励。

四、安全保障

(一)公安机关对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严格保密。若发生泄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保护,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对编造不实信息进行谎报、恶意举报的举报人,依法从严追责。

本通告自2019年4月2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杞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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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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